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流程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流程
一、收入类项目鉴证
(一)鉴证的基本方法
1.指南的第七条一款原文:“根据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应依据被鉴证人执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鉴证利润总额计算项目中的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收入类项目,重点鉴证年度发生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
2.解析:上述规定,一是明确了利润总额计算项目中所包含的收入类项目,明确了本条的鉴证范围;二是指出了鉴证重点。
鉴证年度发生情况,应根据鉴证年度1-12月份的会计核算资料填制鉴证表。有关数据应与鉴证年度四季度的损益表的内容相符。
鉴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应根据鉴证年度的次年“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记录的内容填制鉴证表。
鉴证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应根据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发生的会计差错更正记录填制鉴证表。
对于在鉴证过程中新发现的会计差错,应要求被鉴证人按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如果被鉴证人不能按会计差错进行会计处理,应作为纳税调整项目进行处理。
3.工作底稿:指南规定的上述鉴证方法,在中税协制定的工作底稿指南中,已经固化为鉴证表。通过这些鉴证表可以引导鉴证人按指南规定的方法,完成鉴证工作。
具体鉴证表共10张包括:《主营业务收入鉴证表》、《其他业务收入鉴证表》、《银行业营业收入鉴证表》、《保险业营业收入鉴证表》、《证券业营业收入鉴证表》、《其他金融业营业收入鉴证表》、《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总额鉴证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鉴证表》《投资收益鉴证表(执行会计制度纳税人填报)》、《投资收益鉴证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填报)》。
(二)具体鉴证项目
按照申报表主表与附表的逻辑关系,将利润总额计算有关的收入类项目分为四个子项目,包括:营业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
指南对四个子项目从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一是一般工商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不同被鉴证人四个子项具体包括的内容,二是鉴证过程中除准则已规定的鉴证程序外还应特殊关注的事项,三是鉴证过程中应填制工作底稿中的哪些鉴证表。
二、扣除类项目鉴证
(一)鉴证的基本方法
1.指南的第九条一款原文:“根据汇算清缴鉴证业务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应依据被鉴证人执行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鉴证利润总额计算项目中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等扣除类项目,重点鉴证年度发生情况、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
2.解析:上述规定,一是明确了利润总额计算项目中所包含的扣除类项目,明确了本条的鉴证范围;二是指出了鉴证重点。
鉴证年度发生情况、鉴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情况、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差错调整情况的具体鉴证方法与前面介绍的收入类项目相同。
3.工作底稿:指南规定的上述鉴证方法,在中税协制定的工作底稿指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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