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增效考核细则8.21(5)

发布时间:2021-06-05

4.1生产统计员每天早上8点至9点之间对各分厂24小时内的能源消耗进行统计,由各分厂安排专人负责监督,在统计表上签字确认。

4.2 生产统计员在每周六上午下班前完成周报(含日报)汇报表(周六到周五为一个周期),并根据周报(含日报)对各分厂周汇报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4.3每周五上午11点前各生产分厂提报本分厂员工的周考勤(周六到周五为一个周期),由统计员进行人工费核算。作为周报(含日报)的人工费核算数据依据。

4.4每月26日生产统计员、生产成本核算员、财务会计与相关部门对各分厂物料进行月底盘点,由经营计划部负责形成月报,经部门经理签字审核后报至公司领导。

4.5能源消耗与成品产量相对应,待检产品须参与能源消耗考核。

4.6供应公司仓储部每月结账前对已出库未使用的材料进行返入库,原则上不能作为在制品。只有半成品或未入库成品所使用的材料作为在制品来核算生产成本。

4.7成品仓储部成品保管员每天早上9点前将签字确认后的产品入库检验单(统计联)交予生产统计员处,与生产统计员至少每周核对一次,从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8对于待检产品数量,安全质量环保部化验员和生产统计员至少每周核对一次,从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4.9成品提料单必须经成品保管员、分厂经理及生产统计员签字确认才能进行提料,并将成品提料单第二联及时交予生产统计员处。

4.10每月30日由成品仓储部负责向经营计划部提供本月月度成品入库对比分析表(每月26日提供电子版),包括本月成品入库量、成品入库产量及差异对比分析,经生产统计员及各分厂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交经营计划部生产成本核算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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