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的证据》教案1(《今生今世的证据》独特之处)(2)
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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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什么喜欢怀旧?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而是怀念自己的过去、自己的生活、自己的生命、自己过去的时间与历史的意义和价值。这其中,故乡显然具有特别的分量。否定了或忽视了这曾经之物,必然意味着对自己生命的怀疑:“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而从客观的情形来看,当家园废失,“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现在请同学们精读全文,理解下列句子的含意。
(1)我们想它们没用处了。
(2)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3)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4)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5)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1)许多事理总是要经过人生历练和心灵思考才会明白,等到明白时,时间的流水已经带走了许多的东西,所以人生常有遗憾。文章开篇实际是站在今天对昨天的假设。
——(2)这是本篇的关键词。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所以作者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3)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对象来证明自己的,如同任何事物一样,自己并不能证明自己。证明来自于他人,来自于自己生活的地方,来自于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些都是人生命的痕迹。
——(4)文章的意思又进一层。“内心的生存”是一个复杂的表述,包含了人内心丰富的精神生活。如果人“内心的生存”找不到依凭,那么就会产生空虚感和漂泊感,所谓“精神的流浪”是现代人常有的精神疾患。本文的“证据…村庄”“家园”实际上都包含多层的意思,既是日常生活的,又是精神的。
——(5)一个人要想将他生命的物质痕迹全部留住是不可能的,但它们会长久地留存在记忆中,成为人的精神财富和思想资源。只有这样,“家园”才不会废失,否则,就如结尾所言,人只能在“虚无”中了。
●请同学们讨论一下,本文最大的写作特色是什么?
——情感、意义,以至过去的生活,特别是“一个人内心的生存”,都是抽象的、无法把握的,它们只有通过具体的物、具体的场景才能表现出来。因此,《今生今世的证据》在写作上的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场景细腻的描写,这种描写是浸透了作者的感觉的,它表明,物与场景总是个人化的,是人感觉的延伸,它成了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比如“一场一场的风吹倒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这些对物的记忆显然是非常个人化的,换言之,故乡对人的意义并不是雷同的。这就是故乡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存在着不可替代的意义的道理所在。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我真爱北平。”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哪位同学能说说这样写的作用?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前两段文字中共四次重复出现,这是“反复”的写法,强调了作者对北平强烈的爱。
●有点太笼统了,哪位同学能具体地阐述一下?
——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血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老舍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 此处隐藏:1222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