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5
发布时间:2021-06-05
保洁员考核制度
保洁员考核制度
村委会是保洁员队伍管理的主体,对保洁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监督管理。镇党委政府是保洁员工作考核的组织者,对保洁员工作随机开展督查和季度考核,随机督查占20%,季度考核占80%,年终以折算后成绩作为兑现保洁员报酬和续聘的依据。
一、保洁员报酬按聘用合同分季度兑现。其中80%作为固定工资,20%作为浮动工资。按季度考核结果发放。
二、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发20%浮动工资,60分至80分发浮动工资的一半,80分以上发放全额浮动工资。
三、考核细则如下:
1、保洁员要保证政府配备的清洁车完好、整洁,确保专车专用。(5分)
2、保洁员每天清扫垃圾一次,并及时送至垃圾池内。(20分)
3、村内公共场所无白色污染物、无垃圾、无卫生死角。(15分)
4、沟渠内无动物尸体等漂浮物。(10分)
5、村内主干道两侧无散落垃圾。(10分)
6、垃圾池内垃圾不外溢。(10分)
7、村内巡回报洁。(10分)
8、村民墙面无乱涂乱画,无随意张贴的宣传品,(10分)
9、村内垃圾箱干净整洁、不破损,村民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