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版历史必修一第6,7单元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2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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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课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一、 新中国的建立
1、准备:1949.9,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主要任务是讨论建立新中国的事宜。
2、开国大典:1949.10.1
3、性质特色:是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团结建国的精神和政权特色。
4、意义:开创了中国历史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胜利。
二、第一部宪法的颁布
1、目的:为保障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革命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以替代临时宪法《共同纲领》。
2、内容:A、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
B、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C、制定社会主义革命和设的方针政策。
D、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写入宪法。
3、性质:1954年宪法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4、意义:A、加强人民民主专政,巩固革命建设成果。
B、反映过渡时期的根本要求
C、提高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奠
定基础。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政体)
1、发展历程:1954年宪法确立;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趋于停顿;文革时名存实亡;新时期恢复发展。
2、人民代表产生:全国人民普选,由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组成。
3、意义:A、奠定了新中国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
B、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
C、昭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基础: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
2、发展历程:1954年宪法确立;1956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1957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遭到破坏;文革时陷于瘫痪;文革后恢复;1982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
3、基本组织:政治协商会议;
主要形式:政治协商。
4、职能的变化:建国初,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后成为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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