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 光 城: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2)
时间:2025-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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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 光 城: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1-03-23
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参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与福州联合实业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详见2011年3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3月28日上午8︰30-9︰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68号阳光乌山荣域A区本公司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