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台中学2012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第一阶段自查自评
时间:2025-04-08
时间:2025-04-08
总结
层 台 中 学
2011—2012学年度春季学期规范办学行为第一阶段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按省教育厅《关于坚决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黔教基字[2011]85号文件)、毕地教[2011]114号文件、毕市教字[2011]58号文件七星教字【2012】8号文件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我校就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自查自纠,现将第一阶段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再学习、再认识。我校利用春季开学初再次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领会“贵州教师誓词”、省教育厅〔2011〕85号文件和市教育局四个“十个不”的承诺等相关内容,重温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制度和要求,提高规范办学行为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自查情况
1、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不分重点班,加强中小学学籍管理,规范招生秩序。
2、合理编班,严格控制班额标准,关注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教育的权利。
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开足课时、开齐课程 ,严禁教师利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变相补课,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规范各种竞赛活动,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4、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加强编制预算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收支两条线,杜绝设立小金库 和账外账。
5、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严禁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和有偿补课,尊重学生个性,不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加强教辅用书的选用管理,严禁胁迫、引诱、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
三、具体实施
(一)招生办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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