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措施(2)

发布时间:2021-06-05

7.2、各级管理人员要从教育入手,做好操作人员的入场教育,作到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违章操作要制止。

7.3、实行安全生产负责制,现场施工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负责,各施工队组的安全工作由工长负责。

7.4、加强安全防护: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加设安全的护栏,悬挂“注意安全”等警告标志。

7.5、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7.6、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要佩戴有个人身份标志的工作卡。

8、为保证安全、文明措施的有效执行,配套制定以下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①各项目组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项目经理为现场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②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③遵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组必须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所有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各项有关安全规则。

④各项目如须对建筑结构的变动,必须事先经总工程师同意。现场的临时用电敷设必须要由专业电工操作,并由工程材料部验收备案。对有高空作业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提交相应的安全措施交总工程师批准。

⑤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⑥项目组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做好工作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⑦认真落实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⑧生产必须服从安全,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得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现场施工人员均有权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⑨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⑩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汇报。对事故本着“三不放过”原则处理(三不放过是: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1做好各项安全检查的记录及各有关安全管理的资料。

对典型位置的建筑孔洞口除了做好防护措施外,更要加强对工人队伍的教育,还要落实专门的人员每日进行检查。

2、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建筑垃圾按环卫部门规定倾倒,施工污水排入指定市政排污管道,保持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文明整洁。

项目部不定期对现场进行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协调好各队组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防止队组间发生打架事件。

对违返各项文明规定的人员严肃处理。

工程完工后,将各种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时拆除,并运走所有工程垃圾。 白天需打钻的地点事先作好计划,集中于某一时段进行,以减少噪音影响周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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