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考:2015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考研专(13)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爱考机构是中央财经大学最早最权威的考研辅导机构,每年开设中财各个专业的考研专业课辅导课程,量身打造的辅导模式帮助更多的跨校考中财的同学解决专业课重点 难点 答题技巧和信息等问题。帮助更多跨校考的同学成功圆梦中财,请大家牢记爱考官网:爱考 两个汉字的全拼。com
我校于复试前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由研招办备存,一律不予退还。
八、录取 我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以上信息将与考试成绩一并作为确定录取类别的依据。发放录取通知书前,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政审。非定向和全日制自筹经费考生需将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其中外埠考生可自愿将户口在规定时间内迁移至我校集体户口。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录取前,我校与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及定向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签订相关协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按照当年国家政策执行,具体详见该专项计划招生简章和我校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及录取办法。
复试(包括思想品德考核)不及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复试后至公布录取结果前由本人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经审核后方可办理。
所有录取考生必须于2013年9月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录取工作结束后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其中应届本科考生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回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就业。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及所在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特别注意事项 (一)我校作为教育部9所试点高校之一,六个经济类专业学位业务课一继续参加“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396)”考试。
(二)2013年我校新增统计学一级学科下三个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其中★数理统计(0714Z2)专业授予理学硕士学位,★经济统计(0714Z1)和★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0714Z3)专业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三)由于我校招生规模快速增长,学院南路校区住宿紧张,我校2013年录取的部分硕士研究生有可能安排到沙河或清河校区学习住宿,请考生报名时心理有所准备。
(四)2013年录取的我校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具体情况于报到入学后通知。
(五)报考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国防经济专业的军人身份考生应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报名手续,可报考国家计划内定向类别,其他身份考生报考类别可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自行选择。
(六)2013级录取的跨学科门类报考所有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补修录取专业指定的两门专业课程(各3学分),并在入学后的一年内通过考试。两门专业课程作为补修课程不计入硕士研究生培养阶段的学分。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