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外劳力个人信息采集变更表(2)
发布时间:2021-06-11
发布时间:2021-06-11
上海居住证申请用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表1)填表说明
一、填写范围:
1、用人单位对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进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
2、用人单位对使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三险”的进行个人社会保险登记
3、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填写本表到各区县外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二、填写要求:
1、照片编号与《照片扫描专用表》(表6)相同
2、空格或划线部分,必须完整、准确填写
3、方框“□”为选择项目,以“√”表示
三、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使用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首次参加“三险”的,需完整填写本表
2、用人单位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参加“五险”的,填写本表办理用工登记后至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四、提交本表时,请确认粘贴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在填写本表时,若有不明事项,可及时与区县外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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