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市激励研发投入实施方案(3)
时间:2025-07-06
时间:2025-07-06
发机构,每个给予1000万元的资助;对引进建设的联合研发基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中心)、技术转移转化服务机构,经认定后每个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三是支持引进高层次科学家及团队。对引进的高层次研发人才及团队,给予研发项目和研发平台专项经费资助。对主持或参与我市科研项目的给予50—500万元的资助,对诺贝尔奖、图灵奖等世界顶级学术奖项获得者来渝建立研发平台的,给予每个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助。(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等)
三、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激励全社会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清单化、流程化各项激励政策,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扎实推进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市科技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纳入市级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责任部门:市科技局;配合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资金统筹力度,优化资金支出结构,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坚持持续优化存量政策、增量资金重点倾斜,激励全社会研发创新。做好存量、增量政策与部门预算的统筹协调,避免政策重复叠加,保持增量政策延续性。(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级相关部门)
(三)强化统计监测。市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制度,加强研究开发活动各项激励政策实施效果的统计监测。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要结合财务状况,尽快建立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设置研究开发辅助账。凡存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单位,由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并纳入科研诚信失信记录名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违反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经信委等市级相关部门)
上一篇:危重病人基础护理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