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基础乐理(18)
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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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
音三和弦时,则不具有稳定性。第Ⅱ级、第Ⅳ级、第Ⅵ级、第Ⅶ级是不稳定音级,在适当的条件下,它们显露出二度关系进行稳定音的倾向。
(1)大调
依照十二平均律的系统,我们可以从任何一个半音(DO、#DO、RE、#RE、MI、FA、#FA、SOL、#SOL、LA、#LA、SI)开始,依照大调的音程排列次序來做出一个全新的大调,以C大调为
例:
I II III IV V VI VII I 全音 全音 半音 全音 全音 全音 半音
A:主音、导音 :
每个大调都有七个音,您看到的罗马数字就是我们为这七个音排列的级数,第一个音为I级音做为整个大调最主要的音常常被称为"主音",而第七个音为VII级音作为引导整个音阶再度回到主音的VII级音常常被称为"导音"。
B:大调的组成规则:
每个音之间的音程大小,依序为『全-全-半-全-全-全-半』,这就是大调的组成规则,我们将整个音阶分成两部分:『DO、RE、MI、FA』 + 『SOL、LA、SI、DO』,称之为"音型",每个音型含四个音,其间的音程距离都是『全、全、半』,所以一个大调就是由两个『全、全、半』音型,中间以一个全音连接而成。 整个大调音阶組成的口决是:"全全半、全、全全半"
C:升级大调
例1:
以C大调为基础,一个大调应有两个音型,把C大调的两个音型去掉前面那一个,只剩下后面的SOL、LA、SI、DO部分,在后面再接一个"全全半"的音型,在两个音型之间加上一个全音连接,成为"RE、MI、#FA、SOL",其中的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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