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筝基础乐理(12)
时间: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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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筝
(小调)为主。五声音阶——由五个音构成的音阶。多用于民族音乐的调式。如:do、re、mi、sol、la、(do)。
大调——调式的一种。
七声音阶,其相邻二音的间距分全音与半音两种。其音阶除第三、四两音间与第七、八两音间为半音外,其余均为全音。大调的色彩较为明朗。
大调的组成规则——每个音之间的音程大小,依序为『全-全-半-全-全-全-半』,这就是大调的组成规则,我们将整个音阶分成两部分:『DO、RE、MI、FA』 + 『SOL、LA、SI、DO』,称之为"音型",每个音型含四个音,其间的音程距离都是『全、全、半』,所以一个大调就是由两个『全、全、半』音型,中间以一个全音连接而成。 整个大调音阶組成的口决是:"全全半、全、全全半" 小调——调式的一种,七声音阶有"自然小调"、"和声小调"、"旋律小调" 、"現代小音阶"四 形式。小调的色彩一般较大调黯淡,常用来表达悲哀、忧郁的情绪。自然小调(小音阶)的二三 两音间与五六两音间为半音。
旋律——又称曲调,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长短和强弱关系而组成的音的线条。它是塑造音乐想象最主要的手段,是音乐的灵魂。
复调——两个或几个旋律的同时结合。不同旋律的同时结合叫做对比复调,同一旋律隔开一定肘间的先后模仿称为模仿复调。运用复掉手法,可以丰富音乐形象,加强音乐发展的气势和声部的独立性,造成前呼有应、此起彼落的效果。 调式——从音乐作品的旋律与和声中所用的高低不同的音归纳出来的音列。这些音互相联系并保持着一定的倾向性。而调性则是调式的中心音(主音)的音高。在许多音乐作品中,调式和调性的转换和对比,是体现气氛、色彩、情绪和形象变化的重要手法。
节奏——各音在进行时的长短关系和强弱关系。由于不同高低的音同时也是不同长短和不同强弱的音,因此旋律中必须包括节奏这边一要素。
十二平均律——将纯八度(相邻的两个同名音都构成纯八度)分为十二个均等的部分,这样的音律就叫做十二平均律。
小节线——乐谱中使小节彼此分开的垂直线叫做小节线。它的作用是作为强拍的标记写在强拍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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