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GT23004-92化工企业气体防护站工作和装备标准(2)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组织事故抢救演习。
3.4负责车间、岗位防毒器具存放柜(简称存放柜,以下同)的设置和防毒器具的发放、管理、监督检查。
3.5负责本企业防毒器具的维修、校验、更换、气瓶充装等工作。
3.6积极配合(承担)本地区化学事故的应急求援任务。
4 站长的职责
4.1在企业安全部门领导下,负责和组织全站人员完成全站的工作任务。
4.2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有关气防工作的规章制度(如义务防护人员制度、监护制度、防护器具保管和使用制度等),并经经理(厂长)批准后执行。
4.3编制站内各项工作和厂内防毒教育、培训、演习等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4.4发生重大中毒、窒息等事故时,协同现场指挥(经理、厂长、总工程师或厂总值班人员、厂生产总调度人员)做好现场抢救。
4.5参加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 技术人员的职责
5.1在站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职工防毒知识教育、培训、演习和站内人员、义务防护人员的业务训练;管理防毒教育档案。
5.2负责编写气防技术措施方案,报站长及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参加各生产车间的防毒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查。
5.3协同站长参加中毒、窒息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5.4参加本企业的安全(防毒)检查。
5.5负责中毒事故资料和档案的管理。
6 防护人员条件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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