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化三高实施细则(2)
时间:2025-05-04
时间:2025-05-04
(一)深入推进三化”标准,加快“三化”进程。
条件标准化: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学校艺术器材配备标准》、《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体育、卫生保健器材设施配备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配齐相应的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场地器材设施设备。到2020年,努力将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设施设备条件全部达到规定标准。
管理制度化:在进一步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规程》和自治区有关实施办法和规定的同时,在开发企业教育局的正确指导下,探索建立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特色管理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逐项形成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
工作规范化:重视课程建设,规范教学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学研究,开展教学观摩评比活动,从实际出发改革教学内容、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善和改进学生体育、艺术比赛体制,合理开展课余体育训练和艺术特长培养活动,加快我校体卫艺工作规范化。
(二)深刻明确“三高”要求,努力实现“三高”目标。
1、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教师编制,调整内部结构,配齐相应数量和符合学历要求的体育、卫生、艺术教师。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培训机制,加强在职培训,鼓励教师从实际出发,开发、创新具有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教学内容,充实教学和课外文体活动,提高教师的科研、教学和改革创新能力。保障体卫艺教师在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并将组织课外活动、运动队训练以及体质健康体检、测试等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注重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教师梯队建设,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提高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