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经济学分析
时间:2025-05-14
时间:2025-05-14
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经济学分析
赵筱菊
信用缺失一直是大家至为关心的话题,从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到道德风险的蔓延,都构成了对经济秩序的威胁。买奶粉担心惨了抗生素,买房子顾虑豆腐渣工程,买菜买水果害怕农药,有钱不敢借给朋友等等。普遍存在的信用缺失现象严重扭曲了市场信号和人们的正常价值判断,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消费热情和投资。下面试从经济学角度剖析信用缺失的深层次原因,以便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谐成都。
就以“虚假广告劣质奶粉”为例,如果奶粉厂商实事求是宣传奶粉质量,只能以价格P(反映产品的真实质量)出售,市场就处于均衡状态。如果奶粉厂商违背诚实守信原则,任意夸大奶粉功效,奶粉价格从P上升到P`,而消费者无法观测到这一点,奶粉厂商的额外收益是P`-P>0,而承担的成本(除了内疚之外)为0。在经济人利益驱动下,他会有任意夸大奶粉质量,而提高奶粉价格的动机,如果每个卖主都有这种动机,整个市场的均衡就会破坏。在这种没有任何约束力的交易机制下,最后会导致劣质奶粉充斥市场。
我们把这一案例推广到一般化的诚实守信行为。在市场交易前,厂商有两种选择:诚实守信,公开自身产品的真实信息;隐藏自身的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如果提供虚假信息,则有可能被市场所识破,概率为q,同时还会被惩罚,惩罚的数量是n。是否提供真实信息取决于代理人对两种决策的效用分析。提供真实信息带来的收益为k,提供虚假信息并成功交易后获得收益为k`,k`>k。因此对厂商而言,他提供真实信息所带来的期望收益为k,而提供虚假信息所带来的收益为(1-q)k`-qn。此外,如果提供虚假信息,还会给个人带来内心的一种自我谴责感,设为f。效用函数为U。如果U(k)>(1-q)U(k`)-qU(n)-f,那么厂商就会提供真实的信息;如果U(k)<(1-q)U(k`)-qU(n)-f,则厂商就会提供虚假信息。
因此,在正常收益一定的条件下,奶粉厂商提供真实的信息与否取决于k`、q、n、f。如果提供虚假信息能够获得更高的收益及效用,则代理人提供虚假信息的积极性越高;如果被识破的概率越低,提供虚假信息的可能性就越大;惩罚越轻,提供虚假信息的可能性也越大;个人自我内疚感越低,提供虚假信息的可能性也越大。
被识破概率q低下,无法对违反信用的行为进行有效的抑制,q越低,代理人违反信用规则所能带来的期望效用水平就越高,违反信用规则的积极性越大,造成的个人信用缺失问题也就很严重。
惩戒机制的缺失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信用问题的产生。惩罚程度的提高有助于对信用问题产生一定的抑制,因为他可以通过增加n来减少违反信用规则所产生的效用。由于成都法律制度不健全,相关惩罚机制不完善,惩罚措施的施行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个人的行政命令,而不是一个健全的机制。这种个人的行政惩罚命令在实践中会受诸多因素的干扰,特别是行政命令的执行者的个人感情因素的干扰,使得被惩罚一方通过腐败行为谋取惩罚的下降甚至取消成为可能,这种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
在经济利益驱动导向的驱动下,社会道德上的责任感日益降低,从而降低了社会道德观念对违反信用的经济主体的道义负罪感,信用问题也就日益猖獗。在经济利益导向驱动下,追逐经济利益成为每个经济主体的唯一目标。由于在追逐利润目标的过程中,缺乏一种对社会道德责任感的教育宣传,经济利益成为衡量一个经济主体效用水平的决定因素。
市场竞争机制追求的是个人利益或效用水平最大化,为了实现这个最大化目标,各经济主体就有可能损坏社会的整体效益或效用,造成所谓的外部性或共有的悲剧。信用缺失问题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例子,每个经济主体都从自身利益出发,在各种约束机制的作用下选择有利于自身的决策行为。这种决策行为,对信用关系而言,在法规不全,监督不力,惩罚不严的条件下,最终必然走向“劣质品充斥市场----社会不讲信用”的福利最小化均衡。假如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制度规范、简明、易于操作,且对失信行为的社会惩罚严厉,威慑作用强大,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易于辨析,使守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使失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这样,就促使交易主体优选守信行为取向;反之,如果一个国家的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不规范、繁琐、难以操作,且对守信行为的保护性差,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力,守信或失信的风险和收益难以辨析,使守信者的风险确定性大于其收益,使失信者的收益确定性大于其风险,甚至守信也会面临一定风险,且失信的风险小,在这种扭曲的情形下,交易主体就会优选失信行为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