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景观绿化施工规范
时间:2026-01-23
时间:2026-01-23
景观(硬景+软景)工程
施工规范书
第三部分 软质景观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植物材料·一般描述 第三章:土方工程 第四章:肥料 第五章:杂项 第六章:种植操作 第七章:植物维护 第八章:计划图表
第一章总则
1.01
所包括的工作项目
A.
图纸与规范之意旨
提供图纸中所示区域范围内植物种植。植物必须健康具有生长活力且随时可供业主使用。不论在规范中特殊提示与否,图纸中所必需的项目,也被认为是工作的一部分,景观顾问有权为确保景观概念与基地情况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在基地进行一些设计调整,并提出合理地替代。
B.
1、 2、 3、 4、 5、 6、 7、
1.02
A. 清洁与底土处理
土建总景观承包商应对所有种植池进行清洁及处理底土之标高,并移交给景观承包商进行种植,景观承包商需负责将底土部分的再次造型,以符合图纸要求,造型完成后的地形起伏应是平缓而自然的,并在得到景观顾问的同意后,才可覆盖表层混合土,确保此项工作完成是景观承包商的责任。如没有进行此项工作,则清洁与种植池的准备工作将是景观承包商的责任。
B. 排水
景观承包商需负责于有底板之种植池安置排水层。
1.03
巡视检查 有关工作
在有底板之种植池安置排水层。 在有底板之种植池上堆填轻质土。 在地面种植池上堆填合成土。
对现有种植池进行调整土方之细部工作。 有底板种植池之种植。 地面种植池之种植。 两年保养期。
此部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在开始本规则所涉及之工程前,应对基地进行巡视检查。如果现场不被接受,应在开工前通
知建筑师、景观顾问及业主代表。景观承包商应在种植前对基地土壤条件进行检查。如果景观承包商为确保适合的种植环境而要对土壤进行必须改良,则此项工程必须成项包括在投标文件中。开始此部分所提及之工作后,即表示景观承包商对以前相关工作予以接收。
1.04
A. 在开始工作前,与业主代表/建筑师/景观顾问及所有相关方面在基地会面,对本部所涉及工
作进行审查。在正式开会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1.05
景观承包商应对以下方面负责:
A. 对现有基地提供必需的保安人员及防止损坏的预防措施。 B. 在靠近交通的地方,应立即在种植后用围栏进行保护。
C. 景观承包商应负责由于景观施工带来的损坏之维修或赔偿之费用。 D. 在种植及保养期内,所有施工地面铺装应随时保持清洁、整齐。
1.06
A. 替代物:除非经景观设计师书面确认外,任何植物均不可替代。如果找不到某种特定的植物,
则需要建议替代植物。这个建议可以是相同种类,相同大小或相似种类植物。并且针对合约的每种植物种类及总额提出建议。如使用大型树木或灌木,则根球应依比例增加而扩大,在开始此工作的同时,应需以书面通知建筑师。
B. 管理公司的要求:按照现有的法律、章程及规定在管辖此项工作的机构要求下进行工作。对
植物材料装饰、运输、设置提供当地机构所需之巡视审查及许可。
C. 样品及测试:景观顾问在任何时间都有权利对材料样品进行评估,审核巡视及确认。被拒绝
的植物材料应立即从基地移出并更换景观设计师许可之植物材料。其费用将由景观承包商支付。景观承包商有责任提醒业主,如果已选的品种被列为国家受保护之列,则不可作为建筑用途。如景观承包商未能及时提醒,以后所有的责任及费用,都要由景观承包商负责。 品质保证 保护与清洁 基地会面
1.07
A. 景观合约计划
在开始进行任何一项种植工程前,需向景观设计师、建筑师与业主代表提供一份书面的工程种植计划。
B. 最少在开始工作一个月之前,提交下列各项目给景观顾问审核。
送检
地面土壤之质地分析报告(碎石、沙、淤沙及黏土的成份) 轻质土之质地分析报告 泥炭土替代物指标规范 泥炭土替代物的化学分析报告
氮含量(N)(“AJELDAHL”方法) 五氧化二磷(P2O5)含量 氧化钾(K2O)含量 有机物含量(干重)
有机碳含量(使用LOSS ON IGNITION`ASHING`的检测方法) 密度(干重) 水的酸碱值 水分含量(干重) 碳:氮比例
泥轻质土样品1千克 泥炭土替代物样品1千克 土壤改良方法建议
C.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景观承包商需要提供建议的苗圃,并与1个月内选定所有树木及大部分灌木,地被植物或指定之植栽,并由景观设计师、业主代表以及景观承包商共同确认并标记、摄影留底,作为以后进场验收之依据。
苗圃巡查
第二章 植物材料·一般描述
2.01 种植材料一般描述
一个健康和长势良好的植物应具有较好的姿态,有极多枝条并且生长茂密(按照不同种类的自然长势)。
此定义在一般的规则都为适用。对于超过规定标准等级的植物材料,是可能被接受的。
所有植物材料都要达到已定标准。外来树种或特色树种,由于其独特性不受标准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