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矿产资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5-04-24
时间:2025-04-24
当前矿产资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我区的矿产资源,加强全区的能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实现“山水长清,宜居长清”,造福子孙后代,是摆在我区矿产资源管理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1 我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长清矿产资源相对丰富,城区西部优质煤储量丰富,东部山区“三砂五石”量大品优,素有“建筑建材之乡”之称。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整治,我区矿业秩序有了很大的好转,非法采矿现象基本杜绝。但因管理机构和体制改革滞后,地方性配套的政策法规尚未健全,矿产开发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制止和纠正,甚至一些非法矿点“死灰复燃”的现象时有发生。
2 我区矿产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技术落后,开采无序
矿山开采由于技术力量不足,设备短缺,再加上利益的驱动,一些地方的私营矿山只追求眼前利益,对上级的政策法规阳奉阴 违,我行我素。采富弃贫、乱采滥挖、破坏资源的现象十分严重。
2.2 法规不全,操作困难
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虽对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但操作中基层执法、监督存在众多困难和问题,其他的法律、法规中虽有一些规定,但相对比较零散,缺乏系统性。
2.3 利益驱动,屡禁不止
打击非法采矿和监管矿山安全等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等,但有的相关职能部门只有编制,人员远远不够,有的乡镇甚至既无编制又无人员,这势必影响此类工作的有效进行。个别矿点表现在你整我停,明停暗开。国土资源部门人手不足,难以及时发现,带来查处难度大。在利益驱动下,个别村干部甚至直接或间接参与,形成地方保护主义,其中很多都是经过村干部默许或参与的。
3 我区矿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3.1 个别单位“一把手”重视不够
个别单位主要领导,由于平时不注意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差,对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错误认为非法采矿无关大局,甚至认为上级都是和单位副职或部门负责人签订相关责任书,而不是和自己签的,出了问题也不会追究到自己头上,所以往往只是在会上空喊口号,做做样子,没有亲力亲为、拿出行动。由于个别单位“一把手”对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不重视,往往会给一般干部、村干部和广大群众造成错觉,认为打击于否,无伤大雅,以致消极对待,应付了事。
3.2 部门之间协调不够,导致打击效果不佳
对非法采矿行为,由于条件所限,相关部门只能采取摧毁查扣采掘设备,强行拆除厂房、毁坏采矿现场等手段来制止非法采矿行为,由于矿产物利润高, 对于采矿者来说,这只是痛皮不痛骨,其采用“你走我采,你来我走等“游击”战术来对付有关执法行动,所以此类整治行动只是治标不治本,往往很难奏效,制而 不止,形成了“私采、取缔,又私采、又取缔”的恶性循环链。究其原因,就是行政执法部门、基层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等单位之间的协调不够,没有形成很好的打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