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_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电子版)
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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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100
F 25
GB 26164.1-20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Safety code of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Part 1:Thermal and machine
2011-01-14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目 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工作票 8 5 贮运煤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1 6 燃油(气)设备的运行和检修 16 7 锅炉和煤粉制造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19 8 锅炉设备的检修 22 9 环保设备运行与检修 26 10 汽(水)轮机的运行与检修 30 11 管道、容器的检修 34 12 化学工作 37 13 氢冷设备和制氢、储氢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41 14 电焊和气焊 43 15 高处作业 47 16 起重和搬运 53 17 土石方工作 63 18 水银和潜水工作 66 附录A(资料性附录)热力机械工作票 6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储油罐防火间距 77 附录C(资料性附录)起重设备检验与试验 78 附录D(资料性附录)工具的分类 83
前 言
本部分除第2章,第4章的4.2、4.3、4.4,附录A,附录C,附录D 等条文为推荐性外,其余均为强制性。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共分3部分: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第2部分:发电厂和变电站;
———第3部分:电力线路。
本部分为GB26164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安洪光、刘希祥、李新鹏、项建伟、唐勇、曾芳、刘银顺、杜红钢、赵云。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从事电力生产的热力和机械作业的人员在生产现场或工作中的基本安全工作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生产的所有人员和进入电力生产现场的有关人员。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378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 6095 安全带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T19155 高处作业吊篮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9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DL408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409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612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T651 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的技术要求
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总则
3.1 通则
3.1.1 电力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1.2 电力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1.3 从事电力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监理、调试,以及电力生产的运行、检修和试验的各级人员,应掌握本部分的全部或有关部分。
3.1.4 各级领导人员不应发出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工作人员接到违反安全规定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部分外,有责任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部分。如发现有违反本部分,并足以危及
3.2厂区布局及工作场所
3.2.1 厂区选址应经过安全条件论证,总平面布局合理。竣工后,安全设施应经过竣工验收。
3.2.2 厂房等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腐蚀的现象,门窗及锁扣应完整,化妆板等附着物固定牢固。
3.2.3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应及时清除,以防掉落伤人或压垮构建筑物。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无因漏汽、漏水而造成的严重结冰,以防压垮房顶。
3.2.4 厂区的道路应随时保持畅通。室外设备的通道 …… 此处隐藏:15400字,全部文档内容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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