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条件白皮书(5)
发布时间:2021-06-10
发布时间:2021-06-10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各方书面同意时,可对本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书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咨询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书。此类建议书的编制和提交应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障碍或延误导致服务工作量的增加或工作时间的延长,则:
(1)咨询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2)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3)完成服务的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使咨询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己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延长,直至此种情况消失。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已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种情况的发生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1)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咨询工程师,全部或部分暂停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咨询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2)如果业主认为咨询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咨询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咨询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1)、(2)情况下,咨询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他才可以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的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1)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30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
(2)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非根据第27.1款(2)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咨询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咨询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咨询工程师的支付
(1)业主应按合同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咨询工程师支付正常的服务报酬,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的服务报酬,如果此费率和价格适用的话。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2)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应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咨询工程师支付:
①咨询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中所花费额外的时间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报酬;
②由咨询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他额外开支的净成本。
31.支付的时间
(1)给付咨询工程师的到期款项应迅速支付。
(2)如果在第二部分规定的时间内咨询工程师没有收到付款时,则应按照第二部分规定的利率间其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咨询工程师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