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产品防护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在搬运、贮存、交付过程中质量符合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标识、搬运、贮存、保管。
3职责
3.1仓储科负责物资(采购产品、半成品、成品)验收、入出库、贮存及产品防护管理。
3.2生产/包装车间负责在加工原料、工序产品、成品的防护。
3.3 副厂长负责对仓储科、生产车间的产品防护的监督考核。
4 产品仓储与防护管理
4.1采购产品的仓储与防护管理
4.1.1采购产品的入库
采购产品进公司时,由采购员(或送货员)向品管科申请(或通知)检验/验证,经品管科(或相关部门)检验/验证合格后,由仓管员与采购员(或送货员)共同应对产品的品名、数量、规格、外观、包装、检验合格证等与货单对照核查无误,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做好入库记录。
4.1.2采购产品的贮存与防护
4.1.2.1贮存的分库、分区及贮存原则
a 贮存最好应分原料、机电及零配件等产品、劳动卫生防护品、包装材料库;
b 仓库应分收物区、贮存区;收物区为进货待检验、不合格品区。
c 应按存货性质,在贮存区对产品分类、分货架存放物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及其它物品的分类贮存。
d 各贮存区应根据物品的体积设置物品进出通道,以便物品进出库。
e 各贮存区应根据物品特性,确定堆放高度,一般总高度限制3米以下,货架物品高度限制1.5米以下,应与墙、地相隔一定距离;放置物品一般应将重的物品存放在下层。
f 各区、分类区、货架、物品都应有标识,各类物品要设立台帐等记录。
4.1.2.2仓库管理员应建立并做好物品台帐、入出库单等记录,各类物品应设立标识卡,并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应按要求的时间报送盘点表和补料表。
4.1.2.3库房管理应做到“二齐”(库容齐、摆放齐)、“四清”(名称规格清、数量清、质量清、标识清)。
4.1.2.4仓库防护要求及措施
a 所有仓库应保持清洁卫生和干燥通风,做到“五防”(防盗、防火、防雨、防潮、防腐蚀变质),定期检查安全卫生;钥匙由专人保管,他人不得掌握。未经保管员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应将库房门窗关好、锁好,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
b原料贮存库应每天定时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原料贮存应用垫板隔离地面,并与墙距离≥10cm;应设置防霉、防虫鼠、防污染设施。
c 搬运、存取物品时,应用合适的工具,要轾拿轾放,不得造成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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