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的规定
时间: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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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哪些属于严重违反规章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开除员工的规定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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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情形的规定
1 使用语言、动作等对上级进行辱骂、威胁或胁迫达两次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2 不服从上级正常合理的工作安排达三次或消极怠工时间长达一个星期,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阻碍、致使生产经营活动无法正常开展或工作任务无法按要求完成的。
3 因员工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原岗位工作,经培训仍无法胜任的,但拒不到岗且不说明理由或无理取闹,时间长达一个星期拒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4 实施或在公共场合扬言实施破坏生产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 5 鼓动其他员工与部门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对抗,性质恶劣的。 6 一年内个人岗位绩效考核三次评定为不合格,且经教育仍不整改的。 7 从事贩毒、吸毒、抢劫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明令禁止的行为的。
8 进行赌博、博彩等行为,经教育不悔改再次违反的。
9 盗窃公私财物经查实涉案价值在500元以上的,或累计盗窃达2次的。 10 因工作时精力不集中、睡岗、溜岗、窜岗、旷工等,或因违反生产操作规程、擅自更改生产工艺要求和标准等个人主观原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11 违反厂区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引发火灾或其他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在消防禁地吸烟、擅自动火被查实累计两次的。
12 伪造公司印章、资料、名片等,利用公司名义骗取他人财物,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的或实施骗取行为达2次的。
13 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致使公司社会形象受损,性质恶劣,且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14 违反公司有关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规定,导致公司核心机密或技术流失,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社会形象损害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哪些属于严重违反规章的情形,可以解除合同 开除员工的规定来制作
15 在厂区、食堂及宿舍打架斗殴、纵火或实施其他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16 员工累计两次小过者合并为一次大过,一年内累计受到三次记大过处分的。
17 未按考勤制度规定办理完请假手续就擅自不到岗,或请假时间结束而不到岗的认定为旷工,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的。 18 发生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
发生以上行为的,公司可以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依法追偿;已触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XX公司
二○○八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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