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实验小学护导制度
时间:202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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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实验小学护导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日常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活动安全,学校建立护导制度,由值班行政人员和值班教师担任护导员,做到定时、定岗、定责,承担护导范围内的管理职责。护导员的职责和任务规定如下:
一、总护导的职责
1.学校每天设总护导两名,由学校当天一、二线行政值班人员担任。
2.行政一线总护导负责每天早上学生上学(冬春季7:00---7:40,夏秋季6:40---7:20)、下午放学时间(冬春季16:10---16:50,夏秋季16:50---17:30)校门口的安全护导,有序组织学生进出校门,处理突发事情,并将护导情况真实地记录在校务日志上。
3.行政二线总护导负责督查当日护导老师的到岗考勤、护导情况,缺勤顶岗等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课间操、升旗、集会、中午和下午放学等时段教学楼各楼层的安全护导情况,保证学生有序、文明上下楼,处理突发事情,并将护导情况真实地记录在督查日志上。
4.必须佩戴总护导标志上岗。
二、护导员职责
1.由学校综治办指定的各楼层安全值班人员担任护导员。
2.护导员负责好值班当天指定楼层的安全护导,对全天责任范围学生上下楼梯安全负责任。每节下课课间活动时段加强巡视,负责护导责任范围内的各班级学生上下楼及课间情况,对违规学生作好记录。
3.重点时段,包括升旗、集会、课间操、中午和下午放学时间,应按时佩戴护导员标志上岗,指挥学生按照规范文明、有序上下楼。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护导范围内的偶发事件。
4.认真做好“护导记录本”的记载工作,做到真实、详实、具体。
5.护导结束后,及时交接“护导记录本”。
6.无特殊情况不得私自交换岗位,如有外出教研,临时请假需要换岗必须与总护导请示,经批准方可换岗。
三、考核与奖惩。
1.每月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护导津贴10元。
2.由校长对总护导进行考核,总护导对护导员进行考核。
3.督查发现护导不按时到岗一次扣2元,无详实护导记录一次扣 2元,未佩戴护导员标志一次扣2元,未经批准私自交换岗位一次扣2元,护导范围当天发生安全事故扣5元,因违规脱岗发生发生安全事故扣10元。
本制度从2011年12月起实行。
临澧县实验小学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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