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住宅区设计复习要点(2)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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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10:居住区道路的分级及基本要求?
答:居住区道路一般可以分为三级或四级:第一级 居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主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外交通的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为20-30m。车行道宽度不应小于9m,如需通行公共交通时,应增至10-14m,人行道宽度为2-4m不等。
第二级 居住小区级道路——是居住区的次要道路,用以解决居住区内部的交通联系。道路红线宽度一般10-14m,车行道宽度6-8m,人行道宽1.5-2m。
第三级 住宅组团级道路——是居住区内的支路,用以解决住宅组群的内外交通联系,车行道宽度一般为4-6m。
第四级 宅前小路——通向各户或各单元门前的小路,一般宽度不小于2.6m。
此外,在居住区内还可有专供步行的林荫步道,其宽度根据规划设计的要求而定。 基本要求有:①居住区内部道路主要为本居民住区服务。居住区道路系统应根据功能要求进行分级。为了保证居住区内居民的安全和安宁,不应有过境交通穿越居住区,特别是居住小区。同时,不宜有过多的车道出口通向城市交通干道。出口间距应不小于150米,也可用平行于城市交通干道的地方性通道来解决居住区通向城市交通干道出口过多的矛盾。
②道路走向要便于职工上下班,尽量减少反向交通。住宅与最近的公共交通站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500米。
③应充分利用和结合地形,尽可能结合自然分水线和汇水线,以利雨水排除。在南方多河地区,道路宜与河流平等布置,以减少桥梁和涵洞的投资。在丘陵地区则应尽可能少挖少填,减少土石方工程量,减少对于自然生态的破坏,以节约投资。
④在进行旧居住区改建时,应充分利用原有道路和工程设施。
⑤车行道一般应通至住宅建筑的入口处,建筑物外墙面与人行道边缘的距离应不小1.5米,与车行道边缘的距离不小于3米。
⑥尽端式道路长度不宜超过120米,在尽端处应能便于回车。
⑦如车道宽度为单车道时,则每隔150米左右应设置车辆互让处
⑧道路宽度应考虑工程管线的合理敷设。
⑨道路的线型、断面等应与整个居住区规划结构和建筑群体的布置有机地结合。 ⑩应考虑为残疾人:设计无障碍通道。
11:居住区公建及配套设施设计?
答:1、公建设施配套的分类与设置
(1)从城市规划层次划分:城市总体规划层面上的公共服务设施与不同用地性质的公共服务设施。
(2)按功能性质分类:教育、医疗卫生、文体、商业服务、社区服务、金融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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