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归档
时间: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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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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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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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未予审核、审批的申请材料
10 年
二、纠纷调处类1 纠纷调解申请书,双方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的协议书,人民政府 依法调解的意见、请示、批复、处理决定,人民法院判决书、裁 定书、调解书,林权界线确认书等
保管期限永 久
三、林改综合类(一)上级机关的有关材料 1 1.1 1.1.1 1.1.2 1.1.3 1.2 1.2.1 1.2.2 2 2.1 2.2 3 3.1 3.2 1 1.
1 1.1.1 1.1.2 1.1.3 1.2 1.2.1 1.2.2 2 3 3.1 3.1.1 3.1.2 3.2 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材料 重要会议材料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 等文件材料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讨论未通过的文件、小组会议纪录、参考材料、总结等文件材料 一般会议材料 纪要、通知、总结、讲话、报告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上级机关颁发的文件材料 属于林改政策并要执行的重要文件 属于林改政策并要执行的一般文件 上级机关印发的出版物、简报、情况反映、工作动态等 重要的 一般的 (二)本机关的有关材料 本机关召开会议材料 重要会议 通知、名单、议程、报告、讲话、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纪要 等文件材料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小组会议纪录、参考材料 一般会议材料 纪要、通知、总结、讲话、报告 典型材料、代表发言 本机关党组或党委和行政办公会的纪要、会议记录、讨论通过的 文件 本机关制发的文件材料 本机关制发的职能业务文件材料 方针、政策、法规性的、普发性的职能业务问题、长远规划、纲 要 专项业务问题的文件材料 本机关的请示、上级机关的批复、下级机关的请示、本机关的批 复
保管期限
永
久
30 年 10 年 30 年 10 年 永 久
30 年 30 年 10 年
永
久
30 年 10 年 30 年 10 年
永
久
3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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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3.2.2 4 4.1 4.2 5 5.1 5.2 6 6.1 6.2 6.3 6.4 7 7.1 7.2 8 8.1 8.2 9 10 1 1.1 1.2 1.3 1.4 1 2 1 1.1 1.2 1.3
方针政策性的重要问题 具体业务问题的 本机关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年度以上的、重要问题的 半年的、季度的、一般专题的 本机关检查下级机关工作、下级机关报送的整改情况、调查研究 形成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 一般的 本机关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文件材料 有省级以上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有上级机关或本机关领导人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其他有重要处理结果的 没有处理结果的 本机关受到上级机关表彰和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省级以上的 市(州) 、县(市、区)级以下的 本机关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影响大、问题严重的 一般的 本机关编辑的出版物的定稿和印本、简报、情况反映、工作信息 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 本机关关于接待访问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三)集体经济组织有关材料 集体经济组织召开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文件材料 通过并签名的林改方案 会议记录 表决票 签收通知、会议签到记录 (四)非隶属机关制发的一般事务的文件 非隶属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非隶属机关联系一般事务的文件 (五)下级机关的有关文件材料 下级机关报送的总结、报告、统计报表
、典型材料 年度和年度以上的总结、重要的专题报告 年度以下的总结、一般专题的报告和备案的 重要的典型材料
永
久
30 年 30 年 10 年
30 年 10 年 永 久
30 年 10 年 10 年 永 久
30 年 永 久
30 年 30 年 30 年
永 永 永 永
久 久 久 久
30 年 10 年
30 年 10 年 30 年
四、声像类1 党和国家领导人、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林权管理工作时形 成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照片、声像材料 等 林改过程中形成的会议、培训、领导讲话、领导题词、操作现场3
永
久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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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声像资料 2.1 2.2 重要的 一般的 30 年 1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