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主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时间:2025-04-25
时间:2025-04-25
业务主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业务主办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试行)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干部队伍,适应油田公共事业持续和谐发展的需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设置范围
业务主办的设置范围是机关部门管理岗位。具有机关管理职能或用工总量在100人以上且管理工作量相对较大的单位可设业务主办1名。
二、设置原则
坚持总量控制,按需设岗、动态管理的原则。从机关部门工作需要出发,对业务主办岗位进行合理配置,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
三、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原则性强,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善于沟通交流,服务意识强。
3、业务能力突出,在所在部门的管理岗位上能独立完成较复杂的工作任务;业绩突出,曾多次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 1
业务主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务任职资格。
5、任职年龄一般在30岁至40岁左右。
6、对业务能力特别突出的同志可破格予以任职。
四、选聘和管理
1、部门推荐。因工作需要设置业务主办的,由所在部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2、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对符合设立业务主办的基层单位还需进行无候选人的民主推荐。
3、审定预备人选。根据组织考察的情况,党政主要领导研究审定预备人选。
4、集体研究决定。业务主办的聘任由处党委会研究决定。
5、公示。对拟担任业务主办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6、履行聘任手续。业务主办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3年。
7、业务主办按一般干部进行管理,日常考核和管理由组织纪检科负责。
五、薪酬待遇
。
六、其他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负责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