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
时间:2025-05-14
时间:2025-05-14
泸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印发窗口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的通知
泸政中心〔2007〕12号
各窗口工作人员:
为加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经征求有关领导、有关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现提出《窗口工作人员守则》、《窗口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做到”和“五不让”》、《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等文明服务规范,希望各窗口工作人员认真遵守,在软环境建设、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先进城市和自身建设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作出应有的贡献。
窗口工作人员守则
一、依法行政,遵章守纪,接受监督,秉公办事;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办事规范,高效务实;
三、团结互助,尽职尽责,服从安排,顾全大局;
四、佩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耐心答疑;
五、讲究卫生,维护秩序,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拒请拒贿,清正廉洁,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窗口工作人员语言仪表规范
一、工作时间应讲普通话。
二、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您好”、“请稍候”、“对不起”、“不客气”、“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蛮话、狠话,不得高声说笑,要保持大厅安静。
三、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件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四、对服务对象的咨询、意见和批评,要耐心倾听,认真解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准与服务对象发生任何争执。
五、上班时间,窗口工作人员穿着应朴素、大方、整洁。必须佩证上岗,有着装规定的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着制服。
六、窗口工作人员应仪表端庄、举止大方、文明自然。
窗口工作人员“十要十做到”和“五不让”
“十要十做到”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办事群众,做到有问必答、语言文明、态度谦和;
二要正确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做到熟悉业务、准确释疑、周到服务;
三要认真审核材料和表格,做到审核资料认真负责、规范操作;
四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和帮助,做到申办项目热心指导、文明服务;
五要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程序阳光操作、一视同仁; 六要履行办件承诺期限,做到办结时间明确告知、首问负责; 七要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和建议,做到接受监督、不断创新、敢于争先;
八要认真钻研《行政许可法》,做到勤学敏思、学以致用、提升素质;
九要主动与有关窗口协调配合,做到主动沟通、加强交流、优化服务;
十要努力塑造政府公务员的良好形象,做到依法审批、秉公办事、勤政为民、廉洁自律。
“五不让”
一、不让工作在我这里延误;
二、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
三、不让群众在我这里被冷落;
四、不让歪风邪气在我这里产生;
五、不让政府形象在我这里受损害。
窗口工作人员文明用语
1、您好 12、请不要着急
2、请问 13
3、请稍等 14
4、请填写 15
5、谢谢 16
6、马上办 17
7、不客气 18
8、没关系 19
9、对不起 20
10、请您放心 21
11、很抱歉 22
接电话时说:您好,我是政务服务中心
结束时说:再见!
、很高兴为您服务 、请您先看一下须知 、您请讲 、我理解您的心情 、我尽力帮助您 、请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请原谅 、希望您满意 、您慢走 、再见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