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州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时间:2025-05-07
时间:2025-05-07
甘州区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一年一聘,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病控制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
五、食堂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必须做到工作前后及时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建立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