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内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6-29
时间:2025-06-29
销售内勤管理制度
1、单据流程:
销售中心签批财务审核
接订单→→开单→→审单→→单据分配→→→→←仓管发货
单据交财务←送货回单交销售内勤处←驾驶员送货←
未发货单据返回销售内勤
↓
↓
通知相关责任人
1.1)交单流程说明:
1.1.1)接单、开单:销售内勤接到销售订单后,及时落实客户货款是否已经达帐(针对 先款后货客户),专卖店及有帐期客户确认帐期是否正常。
1.1.2)落实成品仓库货源是否充足。
1.1.3)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后,当天内开据销售单据;开单时,客户名称应详细,需注明 发货店名、店名电话、该店所负责业务员等信息。
1.2)审单:
1.2.1)销售单据开出后在30分钟内传递至财务和销售部门审核确认货款是否到帐(针对 先款后货客户),专卖店以及有帐期客户确认帐期是否正常,签字确认单据,盖发 货章。销售单据第五联财务留存备查,发现发货单与销售单据第五联不符时,追究 相关责任人责任。
1.2.2)财务部门审核不能发货,单据在30分钟内返回销售内勤处;通过审核单据,在 30分钟内交销售主管审核签字。
1.2.3)所开销售单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否则不能发货;签字不全擅自发货者,每次 处罚20元,造成损失的,除交纳处罚外,还须赔偿相应损失。
1.3)单据分配:
1.3.1)销售单据通过审核后由物流主管按行车路线进行单据分配送货,物流专员按分配 单据到仓库提货。
1.4)发货单据回收:
1.4.1)物流专员依据分配单据到仓库提货,仓管员按单发货,因库存不足无法发货时, 单据须由仓管员统一保管,当天下班前将未发货单据交回销售内勤处。
1.4.2)当天内仓管将未发货单据交回销售内勤处,物流专员在当天内将已送货回单及未 送货销售单据交回销售内勤处,销售内勤于次日上午将已送货单据交财务部。
1.4.3)
下一篇:确然数字资源管理共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