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区三大支柱治理架构设想
时间: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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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元区三大支柱治理架构设想
欧元区三大支柱治理架构设想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站2011年11月30日登载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副行长兼首席财务官曼弗雷德〃舍佩尔斯撰写的文章提出“欧洲应确立三大政策支柱”。 欧元区正在上演的危机为欧洲进行具有深远影响的根本改革提供了机会。一个日益增强的共识是:欧元区若想保持稳定(实际上是维持生存),就需要修改欧盟条约。欧洲领导人应该抓住这一机遇,制定一个永久性的欧元区治理架构。
要制定任何新的架构,就必须赢得选民和投资者的信心,同时还应承认,强迫欧洲央行充当欧洲主权国家的最后贷款人,会带来切实的货币风险。因此,这种架构应建立在明确划分货币、财政和融资政策职责的基础之上。这三个政策支柱将对欧元区财政联盟构成支撑,允许各成员国保留税收和支出方面的国家主权(前提是它们维持可持续的债务状况和相关年度赤字),同时让各成员国受益于发行欧元区共同债券带来的效率。
欧洲央行将充当第一个支柱,独立承担维护欧元区内部货币、金融和价格稳定的责任。欧洲央行只会充当欧元区银行业体系(而非主权国家)的最后贷款人。
新成立
一个欧洲货币基金组织(EMF),并将其充当第二个支柱。EMF将负责评估成员国的经济和财政表现,提供支持计划,监督改革和调整项目,由此维护中期债务可持续性并监督财政联盟。
第三个支柱将是一个欧洲债务机构(EDA)。EDA将成为欧元区主权债券的唯一发行机构,负责为欧元区所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