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副乡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时间:202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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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
公 告
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改善班子结构,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雅安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拔一批乡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名额及职位
共公开选拔1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2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公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国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根据单位性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能报考事业职位,事业人员只能报考事业职位。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
(一)乡科级正职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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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任乡科级领导职务(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任职须满2周年以上);
2.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6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乡科级副职资格条件
1.参加工作满3周年,即2009年7月31日前参加工作。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后出生;报考“职位05”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
2.符合所报职位的其它特殊条件(见附件1)。
3.近3年内参加各类聘用、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近3年有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的不予报考;试用期未满的不予报考;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不予报考。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不予报考。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不予报考。 6.有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拔情形的不予报考。 四、主要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12年6月11日—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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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县交警大队六楼) 报名时须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3.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式两份。(样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于6月22日前完成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每个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应达到5:1以上,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予以取消。因考生人数不够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该职位考生可转报其他职位。 (三)笔试
1、时间:2012年7月7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3、笔试后,以公选职位为单位,根据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拟选拔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 (四)面试
1.时间:2012年7月15日左右,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五)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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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拔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结论如需要复查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同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程序,按干部考察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七)决定任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委常委会研究任职。对无适合任职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对决定拟任用的干部,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后,未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任职手续,试用期一年。
八、相关事项
(一)全县各级党组织要鼓励支持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公开选拔,并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初审并签署意见(教师、医生由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报考人员不准弄虚作假;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在公选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本公告精神的,立即取消资格,后果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由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4298398 举报监督电话: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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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2.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中共汉源县委组织部 201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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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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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汉源县2012年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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