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管道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5-05-16
时间:2025-05-16
维修施工安全协议书
发包方:深圳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深圳市XX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施工项目:大楼地下排污管道维修
第二条施工地址:XX区XX大街二巷10号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指派 XX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建筑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甲方关于工作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XX同志作为安全工作
联系人。
3、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臵施工。
4、乙方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5、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