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的区别(5)
时间:2025-07-09
时间:2025-07-09
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可以通过背书的方式进行转让流通。银行承兑汇票由出票人签发,银行承兑后便可交给承兑申请人,由其自由转让。在承兑行向对方银行办理委托收款的过程中,票据是脱离银行在外部运作的,这样就很容易被伪造、变造、克隆,给正当的持票人正常收款带来困难,同时使银行资金安全受到威胁,同时,在目前我国的经济环境中,企业社会信用的普遍低下,经济从业人员专业知识的贫乏都会直接影响到票据流通的质量,现实生活中由于背书中的某一手章盖错了、盖的位臵不对,最终影响最后持票人到期收不到款的情况比比皆是。由于银行误收克隆汇票,导致资金损失的也是屡见不鲜。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第二条规定“……信用证是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无论是电开还是信开)由开证行开出后就直接交给对方银行(通知行),信用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没有流出银行系统,这样就可以有效避免信用证及相关单据被篡改变造的风险,保证收款的安全。
(五)两者的付款条件和付款期限不同
银行承兑汇票是银行到期无条件付款,承兑银行见到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后,只要审核汇票背书连续及汇票的真实性后即可付款:而国内信用证开证(议付)行必须审核信用证及其所附单据,保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后方可付款。银行承兑汇票一般都是在汇票到期日由承兑银行支付款项,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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