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办法
时间:2025-05-13
时间:2025-05-13
**有限公司
工资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协议)的员工。
二、工资构成
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工资结构包括基础工资、技能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以及辅助工资三个部分,其中辅助工资包括加班工资、夜班津贴等。
三、工资标准
(一)基础工资
基础工资是指为确保员工正常生活需要而支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依据地方物价水平及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主要体现工资的保障功能。
(二)技能工资
技能工资是根据不同岗位对劳动技能的要求和员工实际所具备的劳动技能水平及工作实绩确定的工资。技能工资标准详见附件《公司技能工资标准表》。
(三)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是指依照岗位的劳动责任轻重、技术要求高低、劳
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差,依据综合考评结果来确定的工资。
1、岗位绩效工资的标准,按照专业(工种)类别、岗位等级、机组规模,在综合评价各岗位的技能水平、岗位责任、劳动强度等劳动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
2、岗位绩效工资实行动态管理,岗变薪变。员工岗位实行“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为主体的岗位聘用制度,在被聘用上岗且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后即享受相应岗位绩效工资。
3、因各种原因未被聘用上岗或被解聘岗位的,不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其中,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新录用员工在培训期内尚未达到上岗资格的(含驻外培训);
(2)员工已具备上岗资格,因定编定员限制尚未被聘用岗位的。
4、因工作需要,经公司安排培训的,培训期间原岗位绩效工资继续发放;培训期满后,经考核评定具备新岗位上岗资格且被实际聘用的,按新任岗位确定岗位绩效工资。
5、岗位绩效工资由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出勤、工作绩效等进行考评发放。
(四)夜班津贴
员工从事夜班工作的,分别按以下规定发放夜班津贴: 从事大夜班生产的,夜班津贴标准为每天 元;
从事中班生产的,夜班津贴标准为每天 元。
(五)加班工资
员工从事电力企业机组运行操作、设备检修维护、机组调试、基建等工作,可分别实行以月、季、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可以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总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的,应合理安排调休或补休;确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标准发放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发按(基础工资+技能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夜班津贴)的合计,通过规定测算比例确定。
四、其它规定
1、设立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或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2、新员工执行基础工资标准,根据员工培训期内的表现及学习成绩等考评发放。培训期满,被聘用上岗(含助手岗位)的,享受岗位绩效工资。因个人未达到上岗条件而未被聘用上岗的,延长培训期,期满仍不能上岗解除劳动合同。
3、实行住房补贴,具体按照高青县有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以本人基础工资为基数、按10%的比例逐月计发。
4、员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治疗期间,停发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发给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以本人基础
工资为基数,按照国家规定待遇标准计发。
5、员工休事假期间,停发基础工资、岗位绩效工资。
五、本暂行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公司实际逐步修订完善。
附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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