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时间:2025-05-16
时间:2025-05-16
公共管理学
上节课回顾
–行政与管理
–变革的紧迫
–变革的方向
第二章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
本节课主要内容
导言
–行政受政治领导
–严密的等级制
–中立官员
–从伍德罗·威尔逊到诺斯科特-特里维廉,再到马克斯·韦伯
早期的行政
–个人性质:效忠国王和大臣
–官员的选拔:庇护人、裙带关系
–政党分赃制:1800年亚当斯vs. 杰弗逊
政府行政效率;权力寻租和腐败
1880年詹姆斯·加菲尔德
–旧官僚制:19世纪前的个人的(非人格)、传统的(理性的)、发散的(具体的)、同类的(绩效的)和特殊的(普遍的)
19世纪的改革
–1854诺斯科特-特里维廉报告:功绩制智力工作例行工作分途而治
19世纪的改革
–1883彭德尔顿法(文官法)
文官委员会竞争性考试禁止文官参加党派活动职业保险统一的文官体系
19世纪的改革
–1887伍德罗·威尔逊《行政学之研究》
19世纪的改革
–1900古德诺《政治与行政》
韦伯的官僚制
–魅力型
韦伯的官僚制
–传统型
韦伯的官僚制
–理性/法律型
韦伯的官僚制
–理性/法律型本质上是理性的和法律的,因此效率是最高的,成为韦伯官僚制的理论基础
韦伯的官僚制
–劳动分工:工作=简单、例行、明确的任务
–权力等级:职位按等级设置,每个下级均受上级的监控–正规选拔:所有成员经培训、教育、或考试取得任职资格–规范制度:以正式的组织规则保证组织活动的连续性和规范化–非人格化:规则与控制排斥个性、个人偏好
–职业化:管理者非所有者,领取工资并在组织中追求职业成就(公务员是一种职业,固定薪金和通过等级结构升迁)
韦伯的官僚制
–权威来源于法律
–严格的等级制度:理性/法规的权威和权力是由职位决定而不是由个人维持的
–组织的存在与职员的私人生活相分离:书面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判断标准
–专业化的职业需要全面的训练
–全职职业
–遵循一般性,可以学习的活动,不随人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