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强制性标准(部分)
时间:202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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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2008-10-15发布 2009-05-01实施
1、 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1.0.3)
2、 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3.1.9)
3、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3.1.15) ①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
②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4、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3.2.8)
5、 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9.1.10)
6、 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9.1.11)
市政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2008-04-02发布 2008-09-01实施
1、 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3.0.7)
2、 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3.0.9)
3、 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3.3)
4、 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6.3.10)
①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②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线埋缆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③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市政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5、 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8.1.2)
6、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8.2.20)
7、 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10.7.6)
8、 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11.1.9)
9、 (冬季施工,)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17.3.8)
市政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2-2008)
2008-11-04发布 2009-07-01实施
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施工。(2.0.5)
2、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安全交底制度。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2.0.8)
3、 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行检查和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5.2.12)
4、 钢筋应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6.1.2)
5、 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热轧光圆钢筋制作,不得以其他钢筋替代。(6.1.5)
6、
7、 预应力筋的张拉控制应力必须符合设计规定。(8.4.3) 基坑内地基承载力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基坑开挖完成后,应会同设计、勘探单位实地验槽,确认地基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10.1.7)
8、 桥墩两侧梁段悬臂施工应对称、平衡。平衡偏差不得大于设计要求。(13.2.6)
9、 桥墩两侧应对称拼装,保持平衡。平衡偏差应满足设计要求。(13.4.5)
市政新规范强制性条文
10、高强度螺栓终拧完毕必须当班检查。每栓群应抽查总数的5%,且不得少于2套。抽查合格率不得小于80%,否则应继续抽查,直至合格率达到80%以上。对螺栓拧紧度不足者应补拧,对超拧着应更换、重新施拧并检查。(14.2.4)
11、分段浇筑程序应对称于拱顶进行,且应符合设计要求。(16.3.3)
12、施工过程中,必须对主梁各个施工阶段的拉索索力、主梁标高、塔梁内力以及索塔位移量等进行监测,并应及时将有关数据反馈给设计单位,分析确定下一施工阶段的拉索张拉量值和主梁线形、高程及索塔位移控制量等,直至合龙。(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