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4)

发布时间:2021-06-08

本文介绍了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

减振器,“2”代表右减振器;

(5)第11位为空,用0表示。

(6)第12位为区分主机厂和零售的编码,用0表示供应主机厂的,用1表示供应零售商的。

产成品编码举例:

供主机厂的GN125前减的编码为: C01M0287G000;

2、自制半成品(Z)——摩前减(01) 摩后减(02) 轻型车前(03) 轻型车后(04) 微轿前减(05) 微轿后减(06) 其他车型(07) 其他(08)

⑴第1至第3位已确定,而且分类也已明确。

⑵第4至第8位与产成品的编码相同。

⑶第9、10位为零件分类号,其中: 摩前减分前叉管类(01)、左底筒(02)、右底筒(03)、冲压件(04)、其他(05)。 摩后减分为拉杆类(01)、内管液压筒类(02)、外筒类(03)、冲压件类(04)、其他类(05)。 汽减分为:缸筒类(01)、油筒类(02)、防尘罩类(03)、连杆类(04)、导向器类(05)、冲压件类(06)、吊环类(07)、其他类(08)。

⑷第11、12位为零件流水号,按该产品的零(组)件顺序进行编码。

3、外购件(W)——摩前减(01) 摩后减(02) 轻型车前(03) 轻型车后(04) 微轿前减(05) 微轿后减(06) 其他车型(07) 其他(08)

⑴第1至第3位已确定,而且分类也已明确。

⑵第4至第8位与产成品的编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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