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单项工程编写提纲(16)

发布时间:2021-06-08

详细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编制规程……

一般参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 L310-2004)确定,取60~100L/人.d。对干旱缺水地区,取下限值。

(3)公共建筑用水量

没有学校的村庄,可不计此项。有学校的可按以下方法计算:

1、非寄宿学校按居民用水定额的30%-50%计算。

2、寄宿学校按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70%-100%计算。

(4)饲养畜禽用水量

1、有独立水源的饲养场和家庭散养的畜禽用水量不计此项。

2、圈养畜禽用水量按《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 L

310-2004)规定的下限考虑。

(5)企业用水量

根据《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 L310-2004)要求分析计算,并参考本地同类企业用水定额调查确定。

(6)消防用水量

一般按允许短时间间断供水考虑,不考虑此项用水。对确需单列消防用量应作出说明。

(7)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

一般不考虑此项用水,对含集镇的受益区如需单列浇洒道路和绿地用水量应作出说明。

(8)管网漏水与其他未预见用水量

一般按居民生活用水量、公共建筑用水量,企业用水量之和的10%~25%计列。日供水千吨以上取较大值,一般不得低于15%,日供水千吨以下的取较小值。

(9)用水变化系数及供水时间

时变化系数、日变化系数参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S L 310-2004)确定,一般取下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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