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税与纳税服务(5)

发布时间:2021-06-08

信息管税 四位一体

交换比对系统”按季进行信息交换。在县政府公共网上挂接子网,开辟“税务之窗”专栏,实现与地税部门税务登记信息、税款征收信息的传递,与工商部门的纳税人户籍信息交换。

二、全面拓展“服务兴税“的途径,开创征纳和谐互赢新局面。 一是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纳税服务是新时期赋予地方税务机关的一项新任务,也是税收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体现和树立我们地税形象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按省局提出“服务兴税”的要求,我们要本着“往深处想,往实处做,往细处抓”的方法,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外出参观等形式,认真学习和讨论,更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要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切入点,要把“始于纳税人需求终于纳税人满意”的服务理念深植于每个税务人员的头脑。纳税服务作为我们的工作职责,要求我们带着感情做工作,及时、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把尊重、理解、关心、保护纳税人的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要把优化纳税服务作为推进管理战略,规范执法行为的着力点。为此,我们正式要强化 “在管理、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执法”的理念,把管理和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以服务促进管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要把优化服务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落脚点。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只有在充分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才能提高纳税人的遵从度,才能促使纳税人更好地的履行纳税义务,从而更快、更好地提升工作效能。为此,我们要借助“行评回头看”这个契机,通过开展“人性化”服务建言献策大讨论及“假如我是纳税人”的换位思考等活动,进一步解放思想,摒弃过去那种单纯注重形象的被动式服务观念,把干部们的思想统一到依法治税、优化税收环境、规范纳税服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满意上来。人人树立“你纳税,我服务”的思想和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做纳税人之所需”的服务理念,自觉的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手段上不断创新。

二是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2008年,我们成功地实施了征管机构扁平化改革,为开展多环节、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奠定了组织基础。按照省局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要认真地调查研究,集思广益,进一步修订和完善11项纳税服务制度和措施。建立健全纳税服务岗责制度。包括《工作职责》、《首问首接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政务公开制度》。重新对征、管、查各环节的28个服务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形成全局上下各负其责,人人头上有目标,个个肩上有担子的纳税服务责任机制。完善纳税服务操作规程。包括《关于深化纳税服务若干措施(试行)》、《纳税服务行为规范》、《一窗式服务实施意见》、《税务稽查约谈工作实施办法》、《社保费征缴一体化工作实施意见》。对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目标、手段、方式要一一进行明确,统一服务标准,简化办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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