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63-2008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1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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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游应设立标志。
4.3.9在次高压、中压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上,以及低压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上,应设置分段阀门,并宜在阀门两侧设置放散管;在低压聚乙烯管道支管的起点处,宜设置阀门。
4.3.10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系统上的检测管、凝水缸的排水管、水封阀和阀门,均应设置护罩或护井。
4.3.11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引入管,与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的调压箱相连时,接管出地面,应采取保护和密封措施,并不应裸露;且不宜直接引入建筑物内。当聚乙烯管道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道必需穿越建(构)筑物基础、外墙或敷设在墙内时,必须采取硬质套管保护,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5管道连接
5.1一般规定
5.1.1管道连接前应对管材、管件及管道附属设备按设计要求进行核对,并应在施工现场进行外观检查,管材表面伤痕深度不应超过管材壁厚的10%,符合要求方准使用。
5.1.2聚乙烯管材、管件的连接和钢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的连接,必须根据不同连接形式选用专用的连接机具,不得采用螺纹连接和粘接。连接时,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5.1.3聚乙烯管道系统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乙烯管材、管件的连接应采用热熔对接连接或电熔连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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