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式过马路引热议”浅谈对行人闯红灯的

发布时间:2021-06-08

由“中国式过马路引热议”浅谈对行人闯红灯的治理对策

时间:2012-11-08 09:12 来源:滨州新闻网 点击:299次

10月11日,网友“这个绝对有意思”在新浪发微博称:“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这条微博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共鸣,一天内被近10万网友转发。而这几天,这个话题仍然在网络上发酵。“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而这调侃的背后暴露出的行人闯红灯的问题,成为了很多地区的难题。下面就行人闯红灯的治理对策,浅谈以下几个方面:

一、“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危害性。

行人闯红灯历来是各项违法行为中最难根治的一项违法行为,据统计,2011年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其中因行人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到相当大的比例,可以说是触目惊心。“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中的弱势群体,在“闯红灯”过程中极易受到机动车的侵害,一旦受到机动车的碰撞,非死即伤,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行人闯红灯,不仅违反了交通规则、影响了交通秩序更严重威胁着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行人闯红灯”行为产生的原因。

一是闯红灯者对自己生命的不尊重,无视自身生命安全,去闯信号灯,与机动车抢道,等待他们的结果必然是非死即伤。二是自私和侥幸心理作祟。过马路闯红灯者只图自己节省时间,去和正常行驶的车辆抢道,忽视了别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还伴随有侥幸心理,认为机动车不会撞到自己。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但自己遭受损伤,也给事故对方当事人带来损失,可谓害人害己。三是缺少社会公德、蔑视法律。因一己之利,违反社会公德,冒犯法律,应受法律的严惩。另外,对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不够严厉。政府相关部门对人民群众法律知识普及不够,以及市政道路设施不完备、不科学等原因造成了闯红灯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整治“行人闯红灯”行为的几点建议。

1、加大违法处罚力度,遏制“闯红灯”行为。纵观世界各国,不少国家都是采用严厉的措施处罚闯红灯者。“处罚起不到震慑作用,而且容易引发矛盾。”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等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在德国没有人贸然闯红灯,因为这将面临严重后果。在消费时,别人可以分期付款、延期支付,而闯红灯者却必须立即支付。别人可以向银行拿到比较长时间贷款,而闯红灯者却不可以。并且银行给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要远比其他人高。德国人认为,闯红灯者不珍惜自己生命,是危险的人,生命随时不保。专家认为,从城市社会学的角度看,对乱穿马路闯红灯者的严管重罚是对生命权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故意为难行人。因此,只有树立严管重罚的理念,加大对“行人闯红灯”行为的处罚力度,才能震慑“闯红灯”的违法行。

2、单位配合交通执法,形成联合教育惩处。行人闯红灯不仅违法,也违背社会公德。在法律层面上,交管部门可以依法进行惩处,也可以要求违章者所在单位配合执行;在公德层面上,对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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