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沙、石、水泥购销合同(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6、材料相关资料(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随货同行。材料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资料应为原件,如果是复印件,复印件和原件内容一致,并加盖生产厂家有效公章,并附厂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如不能当面签收,甲乙双方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文件、函件、资料、联系单、告知单、供货单、提货单等如果以书面形式送达乙方,乙方的送达地址: ,乙方的送达人: ,乙方在 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做出处理,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货款。
8、发生质量争议时,以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的检测结果为标准。
六、结算方式:
1、签订合同后,全部货到工地数量验收合格后月结货款的70%,剩余30%待主体封顶后支付。乙方收到货款后自行承担其本身的包括但不限于税务、工商等手续和责任。
2、甲方每次付款时在两种付款方式中可以根据甲方情况选择其中一种:1、甲方银行转账;2、委托第三方付款(乙方收到第三方付款,视为甲方付款)。乙方收款时必须完善收款手续并签订《付款确认书》(如不签订,甲方有权拒付后续款项)。
3、乙方每次结款前必须出示公司之前付款明细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甲方财务将以此为依据对帐,如乙方付款明细有误,按100元/次罚款,甲方有权延期付款;乙方结款时必须出具与本合同订立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法人代表、银行账号等内容相一致的票据、单据,如乙方提供的是内容不一致的票据、单据,甲方有权不受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八、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指纹): 乙方授权委托人(签字、指纹):
甲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收款账号:
乙方收款账号户名及开户银行: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下一篇:通用力臂加长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