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司机聘用合同(2)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事业单位司机聘用合同
十、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的;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租赁方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利益,泄露单位秘密,严重 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15天的;连续请假超过31天;
(5)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操作规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下一篇:工程材料及成形工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