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基础土方开挖施工方案 (1)(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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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实际开挖深度为-2.05m,工程土质较好,放坡系数确定
为0.5。
5.3根据基础和土质以及现场出土等条件,合理确定开挖顺
序,然后再分段分层平均开挖。
开挖大面积线型基坑时,沿坑三面同时开挖,挖出的土方装
入翻斗车,由未开挖的一面运至弃土地点。
5.4开挖基坑或管沟,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
处的挖方,以便在该处集中排水。开挖后,在挖到距坑底50cm以
内时,测量放线人员应配合抄出距基坑底50cm平线;基坑边每隔
2~3m钉水平标高标志。在挖至接近坑底标高时,用尺或事先量好
的50cm标准尺杆,随时以水平标高标志上平,校核坑底标高。最
后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边尺寸,确定基
坑边标准,据此修整坑帮,最后清除坑底土方,修底铲平。
5.5基坑、管沟的直立帮和坡度,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
止塌方,必要时应加以保护。在开挖坑边弃土时,应保证边坡和
直立帮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抛于坑边的土方(或材料)应距
坑(沟)边缘2m以外,高度不超过l.5m。在承台周围、墙基或围
墙一侧的堆土高度不大于1.0米。
5.6开挖基坑的土方,在场地有条件堆放时,一定留足回填需
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应一次运至弃土处,避免二次搬运。
5.7土方开挖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否则工作面不宜过大。应
分段、逐片的分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