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大学开放教育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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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毕业设计
1.学生必须完本专业的毕业设计。各试点教学班应根据学生的培养方向,确定毕业设计方向,选聘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的指导教师(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是10----12人),按照中央电大的毕业设计大纲认真完城。
2.对于在职学生,如有自己独立或主要完成的满足教学要求的生产成果,可以根据毕业设计大纲要求撰写一份技术说明书,将生产成果和技术说明书作为毕业设计成果,通过答辩可获得毕业设计学分。
3.毕业答辩
1)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后,经指导教师评阅,给出评语和成绩,方准许进行毕业设计答辩。
2)答辩分设计情况介绍(10分钟),基本问题(5分钟)和与设计相关的问题(15分钟)答辩
3)答辩委员会由本专业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5-7人组成,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少于1人,答辩委员会的组成由市级电大报送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审批备案。
4)毕业设计的成绩由平时设计成绩和答辩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设计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计分,不及格者随下届补做。
三、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管理
一)各试点班要结合本试点班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实施计划,由市级电大审批后,报省电大教学处和学科组备案。
二)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认定程序
1.各试点班每完成一项实践教学环节后,应及时填写该项实践教学环节成绩登记表(一式四份),由市电大审查后,报省电大教学处和水利水电学科组复审,经复审通过加盖教学处公章后确认。未经省电大教学处复审的成绩不予认可。
2.复审的送审材料
a)市级电大审查后的成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