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项宣讲要点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安全事项宣讲要点
一、预防溺水方面
1.牢记“五不两会”,预防溺水——不在无父母或监护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戏水打捞;不冒险过桥、过河、涉水坑;发现隐患和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2.发现溺水,科学施救——未接受过水下救援培训的人员不得盲目下水施救,未成年人绝不能盲目下水施救,但也不能无良地逃离现场。首先,要大声呼喊,寻求大人帮助;其次,可就近寻找有浮力的物品(如救生圈、泡沫块、木头、密闭的空塑料桶等)抛给溺水者,可将绳索的一头系在固定处、另一头抛给溺水者,等。
二、交通安全方面
家长不能安排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营运资格证的),不乘坐超载车辆,抵制和提醒驾驶员的超速行为,要教育孩子自觉抵制上述行为;
家长要监管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骑自行车上路;
家长应意识到未成年人及未经培训盲目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交警也提醒: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属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不能给未满16周岁的孩子购买电动车,也不能允许骑行电动车,更不能骑行摩托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而骑行摩托车的,属无证驾驶,是一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家长要教育孩子遵章走路,过马路走“斑马线”,要遵照交通信号灯(俗称红绿灯)的指示。
三、治安安全方面
家长要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做违法犯罪的事,不与不良人员结伴;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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