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小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5)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简要介绍资料的主要内容,以获得更多的关注
5、建立并落实便民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并有回访记录。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平安小区创建工作的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创建“平安小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余 晖
副组长:林剑飞 郭永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物业科,林剑飞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陈玉树、郭向花、曾春玉、张宗武、杨祖培、梁济祖
联络员:陈玉树
五、考核方法
1、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相应“平安小区”创建领导小组,对各创建小区考核采取半年自查、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半年自查时,对照“平安小区”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自我评估打分后报主管部门,扣分的部分要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年终综合考核时,要在自我书面总结的基础上,连同自我评价的结果报主管部门。考核小组以各单位的总结及自我评分结果为参考,进行综合考核。
2、各县(区、管委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市级考核的名单(仙游县、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各推荐三家)应在10月31日前报市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3、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工作委托市物协具体组织实施。考评方式:考评以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核实、随机走访业主为主的方式进行。被考核物业项目管理单位应提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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