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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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锐器、回套针帽等危险动作,防止锐器刺伤。
六、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安全防护知识培训,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技术,提高防护意识。
七、医务人员应根据工作风险进行必要的免疫接种,提高机体免疫力。
第二章 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四、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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