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行论》第5讲对应文字A(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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唵(an)、嘛(ma)、呢(ni)、叭(ba)、咪(mei)、吽(hong)
。为了这个目的,每个人都应该发愿长久住世,愿自己的身体健健康康。
去年听说在拉萨昌都,有位95岁的老人,他每天都磕一百个头,这样的人,活在人间也是有意义的。我们即使不能每天磕一百个头,磕三个头的话,活在人间也是有意义的。毕竟磕头的功德那么大,如果我们变成其他众生,不论是地狱、饿鬼、旁生、天人,有没有这么好的方便和机会来积累资粮?绝对是不可能有的。
然而,有些人对自己的身体过于生厌烦心。《毗奈耶经》中记载,有些比丘修不净观,后来极度厌恶身体就自杀了,对此佛陀曾严厉地遮止:尽管身体有诸多过患,但作为比丘不能自杀,否则有杀害天尊的过失。如此戒律中也有要求:“虽然身体有过失,但依靠它能获得解脱。”所以,只有依靠身体,才能逐渐成就佛果,满足众生的一切愿。众生的愿望是什么?就是获得暂时和究竟的快乐。我们依靠身体,可以给众生传授佛法,让他们发菩提心,种下菩提的种子,究竟获得三乘的果位。假如离开了这个身体,有没有这种机会也很难说。
当然,对身体也不能过于贪执,如果像世间人那样,对这个身体特别执著,通过各种方式来保养它,让它美丽,那也是极其愚痴的。身体由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再怎么样贪执、再怎么样保养,也无法改变它的本性。因此,对待身体方面,我们不能走极端。
从历史上看,古人对身体的方式,跟现代人也有一定差别。以前有位美女,她在河边洗手时,把袖子挽得高一点,露出胳膊,正好被一个男人看见了。她回去以后,觉得自己的身体被人看了,好像特别脏,就用刀把那截胳膊砍断了。但现在人可能完全相反,身体露得越多越好,一定要让别人看,这样才觉得有意义。
不管怎么样,我们修行人对身体不应该堕入两边,要好好地运用身体,依靠它来取证菩提。
悲愿未清净,不应施此身,
今生或他生,利大乃可舍。
那么,身体何时才可以布施给众生呢?悲心尚未得以清净之前,不应该随便施舍自己的身体。无论在今生或来世,若对众生确实有重大利益,才可考虑舍弃身体,对此佛陀在经典中也有开许。
“悲愿清净”的界线是什么?印度的布布达论师说:“未证得自他等性——亲怨平等之前,大悲
心还没有清净。乃至证得了初地以上,大悲心方算清净。”有关论典注疏中也说,从一地菩萨以后,已现见一切诸法实相,大悲心才得以清净。如果自己还没有证得一地,看到一个可怜人,就随随便便把身体布施给他,这是不合理的。
当然,在凡夫人当中,也有极个别现象。以前上师如意宝说:“阿底峡尊者的上师达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