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文本(15)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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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文本0621
第十四条 规划调控目标
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力度;全面落实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政策;规划期内确保完成海南省下达给陵水县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2、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
适当增加建设用地、林地和园地用地规模,调整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增加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适当压缩村镇用地规模,增加交通、水工建筑等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开发利用未利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3、土地利用布局不断优化
统筹安排区域土地利用,优化产业用地布局,逐步形成东南沿海乡镇滨海旅游用地、中西部乡镇热作农业用地和北部生态保育用地的土地利用格局。
第十五条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1、约束性指标
(1)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005年全县耕地面积为25438.95公顷,2010年、2020年耕地保有量分别为25240公顷和25073公顷,相比2005年现状面积减少规模分别控制在198.95公顷和365.95公顷内;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23760.94公顷,规划目标年基本农田面积为22728公顷,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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